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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银行7月28日公告,公司于2023年2月18日披露了《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稳定股价措施的公告》。因触发实施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公司拟采取由公司现任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及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第一大股东增持股份的措施稳定股价,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2898.27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有关增持主体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381.8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099%,累计增持金额2899.45万元,成交价格区间为每股7.10元至8.34元。
截至2023年2月6日,公司需履行稳定股价义务的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及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共12人。其中,董事7人,分别为:董事长林军,非执行董事、副董事长黄汉兴,执行董事、行长冉海陵,执行董事、副行长刘建华,执行董事、首席风险官、首席反洗钱官、总法律顾问黄华盛,非执行董事杨雨松,非执行董事尤莉莉;高级管理人员5人,分别为:时任副行长隋军,副行长杨世银,副行长周国华,副行长兼董事会秘书彭彦曦,副行长黄宁。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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