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市公安局关于报送广州市城市交通大脑及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建议书的函》进行公开函复。根据复函,广州市城市交通大脑及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以中心城区为核心,建设范围涉及广州市11个行政区,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智慧道路建设、后台建设及应用开发等三部分,项目建设期总投资估算为292547万元。
复函称,项目建设是落实国家推动实现交通智能化的要求,有利于提升广州交通管理智慧化水平、培育广州智慧交通产业集群,原则同意实施广州市城市交通大脑及重点工程建设项目。
项目以中心城区为核心,建设范围涉及广州市11个行政区,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智慧道路建设、后台建设及应用开发等三部分,具体包括6个子项:
(资料图)
1.市政交通基础设施工程:新建各类感知控制点5430处,用于全面采集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道路和环境交通数据;
2.基础设施安装工程:服务器、存储设备、机房租赁等设备安装,用于数据存储、计算、处理和平台的硬件支撑;
3.高精地图采集工程:采集高精地图14383千米,作为交通大脑的数字地图基座,提供地图服务;
4.基础支撑及业务赋能平台工程:建设交通数据中台、AI中台和服务中台,承载算法和模型进行交通态势分析和仿真预测;
5.部门协同行动赋能工程:包含不少于28项应用开发,支撑交通运行、交通管理和行业发展等多个应用场景;
6.项目安全体系建设工程:包含终端准入安全、网络传输安全、数据加密安全等内容,保障数据传输和存储安全。
项目建设期总投资估算为29254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23818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22569万元、预备费20860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10732万元,铺底流动资金200万元。
此外,项目将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按规定组织实施建设,下一步在可行性研究阶段依法依规明确项目投融资模式和建设管理模式。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徐雯雯、申卉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张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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