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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网友提供的一张成都七中学籍处分图片显示,一名高二学生李某因其实施了侮辱、威胁、伤害老师的行为,学校经研究决定给予其开除学籍处分。对此,成都市教育局回应称,学生违反相关法规,学校有开除学生的自主权。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 ( 试行 ) 》第十条规定,小学高年级、初中和高中阶段的学生违规违纪情节严重或者影响恶劣的,学校可以实施包括停课停学、训诫在内的教育惩戒,对违规违纪情节严重,或者经多次教育惩戒仍不改正的学生,学校可以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或者留校察看的纪律处分。对高中阶段学生,还可以给予开除学籍的纪律处分。
根据处分决定以及媒体网友披露的情况看,当事学生侮辱、威胁老师,向老师泼开水,是非常严重的伤害他人的行为,而且其属于高中阶段的学生,学校根据情节和相关规定作出相应的处分,并没有违反法律的规定。
学校正常的管教行为之所以成了新闻,是因为一段时间以来," 好好先生 " 似乎成了教育的面孔,学校在如何对待惩戒问题上态度谨慎。过去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体罚学生一直是教育的痼疾,在家长积极维权以及社会的呼吁下,问题得到了很好的解决,老师体罚学生会受到处分,甚至可能被开除。与此同时,也带来了新的问题:还要不要惩戒学生,什么样的处分行为才算合理合法?
面对层出不穷的校园维权纠纷,老师们有很多顾虑,怕把握不好尺度,说轻了无用反给学生留下老师软弱的印象,说重了又怕学生反弹,更怕家长 " 闹事 "。学校和老师纷纷选择当起了 " 好好先生 "。
2020 年 9 月,教育部审议通过《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 ( 试行 ) 》以后,从法律层面明确了学校老师的惩戒权,情况有所好转,但日趋谨慎之风并没有大的改变,教育似乎走入了不敢惩罚不敢说不的误区。
面对学生犯的错误,甚至是违法违纪行为,和稀泥、不敢旗帜鲜明地反对,瞻前顾后、顾虑重重,这显然不是教育的本意。事实上,社会反对的是体罚学生,但对采用合理手段引导学生向上向善的支持一直没有改变,对尊师重教、保护老师的支持也一直没有改变。惩罚也是教育的一部分,只不过我们需要采取更文明更合理的方式,这也正是教育部门订立《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 ( 试行 ) 》的初衷,划定边界,区分合理范围,既是保护学生,也是在保护老师。
成都七中此次对学生的处分合理不合理,合不合法,需要教育主管部门作出判断,家长如果觉得处罚过重可以提出申诉,必要时也可以诉诸法律维护自身的权益。
但只有表扬没有惩戒的教育应该尽快翻篇。教育需要一定的宽容空间,维持教学秩序,维护老师正当权益,实现教书育人的目标,学校就该硬气一点,社会应该支持学校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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